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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勞工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勞動部訂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下稱重返職場補助辦法)」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活絡勞動力重新投入社會以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本市於112年提出「112 年勞動部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實施計畫」整合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與重返職場補助辦法,延續與勞動部共同維護職災勞工及其家庭的權益並實現國家保護勞工的決心。

相關職災勞工管理個案統計,112年年度共完成個案管理服務計231件次,諮詢服務人數11,226人次。職業災害勞工權益維護(權益、勞保職災給付名冊):7,840人次。 (二)職業傷(病)治療與鑑定協助轉介:157人次。 (三)轉介勞資爭議調解及法扶:815人次。 (四)職業災害慰問與家庭功能維護(職安署慰問金、經濟、心理、社福):1,108人次。 (五)復工協助(復工、職重就服):1,214人次。

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112年度共辦理復健津貼16件 、獎僱補助1件及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相關說明活動6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