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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三節禮金新制

為表達對長者的關懷與尊敬且肯定老年市民對社會貢獻,桃園市透過「老人三節禮金新制」, 針對6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為55歲),只要設籍桃園達6個月以上並有居住事實者,就能享有每年春節、中秋節及端午節的三節禮金,在特別的節日裡寒暄送暖,送上祝福。

依據桃園市老年市民三節禮金發放作業要點,自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條款規定,讓原來申報綜合所得稅率在20%以上的長者,都能享有禮金外,也將三節禮金每節(春節、中秋節、端午節)從2,000元調升至2,500元,肯定所有長輩的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