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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敬老金新制

為弘揚敬老美德,於重陽節致贈長者重陽節敬老禮金,表達並祝賀對長者之最高敬意,於112年起,本市年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長者自2,000元調整為2,500元,99歲以上維持發放2萬元。

桃園市重陽敬老禮金發放作業要點已於112年3月完成修正,之後年滿6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55歲),設籍在桃園市6個月以上並有居住事實者,每年於重陽節領取2,500元獎金。

112年10月份重陽禮金即以新制發放。